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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发布时间:2019-12-23 所属栏目:职称评定

  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所在的地区不同,要满足的条件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只有符合自己的职称文件才是最正确的。那么,乌鲁木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是什么?

乌鲁木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二)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和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学术(科研)成果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中的4项,其中在南疆四地州任教的教师或任教2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只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 承担地、州、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2次,效果较好;在自治区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二等奖;获自治区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2.主持自治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3.参加自治区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参、教辅编写工作,正式出版或在市级推广使用;

  4.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组织的教科研活动,获自治区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2次;指导的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含教育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获自治区级奖励;

  5.获特级教师或本教学领域自治区级荣誉称号;乡村教师获本教学领域市级荣誉称号。

  6.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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