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刊
发行周期 -
1个月内
审稿速度 -
北京
出版地方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哲学与交叉法学院研究所
国际刊号:
国内刊号:
出版地方:北京
邮发代号:
创刊时间:1998
发行周期:年刊
期刊开本:A4
审稿速度:1个月内
主编:郑永流
地址: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邮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年刊
发行周期1个月内
审稿速度北京
出版地方博源学术主要从事期刊订阅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并非《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杂志官方网站。办理其他业务请直接联系杂志社。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以下简称《论丛》)由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郑永流教授创办于1998年,为法哲学与法社会学专业性出版物。
刊物以思考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根本属性为旨趣,并衍生出哲学层面与社会层面两个基本维度:以形而上之哲学传统烛照法学作为社会观念的超验品格,以形而下之社会实证落实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实践理性,以求在精深的哲思与具体的实践之中沟通规范与事实的鸿沟,最终为法学的中国问题与中国语境的开展、运用与解答提供智性支持。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每期确定一个具备理论价值和国际视野之主题进行研讨,或以研讨会之会议记录,或以论文、译文等形式展示研讨成果,以期提高相关主题在国内学界的研究深度。其中“法律和权威”和“类比与法律推理”等专题,均是国际学界的主导性研究主题,因此论丛的研讨为拓展国内学界之理论视野有不可忽视之功。法哲学和法社会学栏目分别刊登该领域之优秀研究作品。蓟门学园栏目为论丛之特色栏目,以郑永流教授主持之蓟门学园学术研讨会为依托,刊登该研讨会最新之成果。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创办之初,即重视提出和研习中国问题,促进中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的建设。但是,无论是中国问题之发现和提出,还是中国学术传统之建设,只有在国际对话中方为可能。八年来,刊物努力发掘、并自觉进入了若干国际前沿的学术传统,在国内学术性刊物中独树一帜。
知网收录(中)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专题研讨、法哲学、法社会学和蓟门学园等栏目
本站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成功后可单独寄出,本站非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杂志官网,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
1.《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一律电子投稿,文稿篇幅(含图表)一般不超过6000字,一个版面3000字内。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文中的图、表应不超过3幅,图像要清晰,层次分明,按顺序标号,且应有名称;若系采用与引用资料,应于文末注明资料来源。
2.来稿文责自负,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作者自留备份稿,本刊不退稿。本刊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收到稿件之后,6个工作日内审稿,电子邮件回复作者。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如果15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
3.论文一经发表,赠送当期样刊1-2册,需快递的联系本部。
4.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包括手机)、邮编等信息,以便联系有关事宜。获基金赞助项目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无则不用注明)。
5.《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论文要素及顺序格式:
(1)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副标题除外)。
(2)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按“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 邮政编码”格式。
(3)摘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为主语,可用“文章”),一般不超过200 字。
(4)关键词:3-6个,中间用分号(;)相隔。
(5)正文:要求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引用规范,数据准确。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标题层次不宜过多。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引用公开发表的资料,文献序号与其在文中出现的次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