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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刊
发行周期 -
1个月内
审稿速度 -
山西
出版地方
主管单位:山西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国际刊号:1672-1500
国内刊号:14-1246/D
出版地方:山西
邮发代号:
创刊时间:1988
发行周期:季刊
期刊开本:A4
审稿速度:1个月内
主编:肖峰昌
地址: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邮编: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季刊
发行周期1个月内
审稿速度山西
出版地方《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季刊)创刊于1988年,由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坚持四项期刊本原则,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认真宣传国家的各项法律、法则和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获奖情况:2010年度山西省一级优秀期刊。
知网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法学研究、刑法论坛、民法论坛、行政法研讨、民商法研讨、诉讼法论坛、司法实践、高职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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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来稿篇幅一般以5—6千字为宜。凡属国家和省(部)级基金资助研究项目的成果,请注明项目名称和代码编号。
二、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来稿请附中、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应在200字以内,摘要中不能使用评论性的词语,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也可写明具有情报价值的其他重要信息。关键词为3—8个,要求摘引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或词组。
三、作者简介应写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位、单位、所从事的研究工作、邮编。为方便联系,请写明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四、文章标题应简洁明了,文中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3级。文中的标点符号和数字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即按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及GB/T15835-1995《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使用。
五、文中凡引用他人观点、资料的务必查对准确,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依先后顺序注明出处。注释采用脚注,参考文献采用尾注。注释和参考文献均采用上标格式,分别用序号①②③或[1][2][3]表示,其书写要求如下:
1、专著:[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2、期刊:[序号]作者.文题[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3、报纸:[序号]作者.文题[N].报纸名,年月日版次(如2006—04—02(2)).
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论文名[D]。学校所在地:学校系(所),年份,起止页码.
5、研究报告:[序号]作者.文题[R].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6、专著或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作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7、电子文献:[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名[EB/OL].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8、译著:[序号]作者.书名[M].译者.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9、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
六、本刊实行文责自负的原则,对拟用稿件,在尊重作者意见的情况下,有权对文章的语言文字、内容层次和编辑规范进行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投稿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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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刊为季刊,国际标准大16开,每期128页码,每期定价13元,全年52元,欢迎直接向我刊编辑部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