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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所属栏目:职称评定

  广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乡村教师的评审条件与城市教师有差别的。相对来说,乡村教师评审条件更低一些。关于广西南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如下所述:

广西南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一)根据人才分类评价要求,对中小学教师开展分类评价。乡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47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9〕180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2019年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课题项目的刚性要求。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桂人社规〔2018〕28号)文件精神,乡村教师符合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且累计在乡村学校工作满5年、10年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对应申报中、副高级职称,通过评审的按程序聘用到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或七级。

  (四)对在乡镇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及以上人员,可破学历或资历按评审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五)原则上中小学教师系列各级评审会应单设乡村教师评审组,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乡村教师根据职称评审通知中,涉及到的要求和条件,找到相应的文件,详细的了解下自己应该准备哪些评审资料,比如职称论文、教材著作出版、继续教育等等,来有针对性的去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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