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重庆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标准的人员,可以根据职称评审的通知文件和时间要求,来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及时的满足职称条件,达到晋升的资格。关于重庆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如下所述。
重庆市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一般应为大中型企业财务主管或一般单位财务负责人)。
3、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6、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且在3年有效期内(从考试合格次年开始参评计算,3年有效);按规定完成每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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