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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能不能延伸保护期

发布时间:2020-04-02 所属栏目:专利知识

  一项新技术向专利局申请授权后,会获得一项的保护期限,这一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不少专利权人在专利保护期到期后,想要多得到更久年限的保护。那么,专利能不能延伸保护期?当然不可以。

专利能不能延伸保护期

  我国申请的专利类型有不同,获得的保护期也有差异。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正常来说,专利权在期限届满正常截止。

  根据《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若在保护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保护期会提前终止。

  1、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根据《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综上所述,专利权的期限不但不能申请延长,而且在有效期内,还时刻面临有效期提前终止和被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可能。

  专利能不能延伸保护期?本文的介绍先到这里。了解专利申请上的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博源学术网的在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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