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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域公安机关打击侵权注册商标犯罪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9-10-24 所属栏目:政法论文

  摘 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凝结了权利人的智慧和心血,总会被不法分子所觊觎,近年来侵权假冒犯罪呈现出高发频发态势。县域公安机关处在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最前沿,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日趋严峻复杂,如何更好的履行公安机关打击主业,有效的防范侵权假冒犯罪,是当前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 县域 公安机关 侵权假冒 打防对策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凝结了权利人的智慧和心血,总会被不法分子所觊觎。县域公安机关处在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最前沿,面临形势复杂,任务艰巨,笔者结合近几年界首市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形势,浅谈几点有关基层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特点及打防建议。

  一、界首市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总体形势

  界首市地处豫皖两省交界的淮北平原,毗邻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太和县、临泉县及河南省沈丘县、郸城县等五县,便利的交通,低廉的生产、储运成本,使得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屡禁不绝,并且新形势下有借助网络蔓延的趋势。2011年以来,界首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清查市场行动,始终保持打击假冒侵权犯罪的高压态势,先后立假冒注册商标犯罪17起,捣毁制假、存储窝点20个,同时将打假触角延伸至网络,查处售假的淘宝网店一家,共收缴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标识价值600余万元,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发起、打响集群战役1起,移送起诉15人,有力挤压制假售假的犯罪空间,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二、县域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特点

  1.涉及地域和行业范围广。2013年以前,界首市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发案多集中在酒类、药品、化妆品、食品、电器等日用品领域,2013年以后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等行业领域犯罪案件高发多发,近期查获了假冒的香烟、白糖、儿童玩具等。侵权的对象既包括国内知名的茅台、五粮液、文王贡、牛栏山白酒,英茂牌白糖,一汽大众、奥迪汽车配件,格力、美的电器,柒牌、波司登服装、中华、玉溪香烟,东方雨虹防水卷材,三棵树漆,也包括国外的费雪儿童玩具、阿尔卑斯棒棒糖、海飞丝洗发水等。犯罪嫌疑人多选择在偏僻的乡村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在城镇选择城中村选择窝点用于储存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2.涉案案值不高。由于我市常住人口只有70万,经济总量所限和此类犯罪深挖难,目前立案17起的案件中,案值都在100万以下,在50万元以上的仅有4起,占24%,10万元以下的有8起,占47%,其余29%为案值在10万至50万元之间的案件。

  3.借助网络蔓延态势明显。县域经济中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和场地费用,深为造假售假的网商所青睐。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也借助网络快速蔓延,网店的销售面向全国,网店老板与消费者不直接见面,给售假造成极为便利的条件。我市不但经常接到消费者从网上购买假冒商品的举报,也捣毁了一家在淘宝网上销售假冒品牌玩具的窝点。

  三、县域侵权假冒犯罪打防难点

  1.收集、固定证据难。(1)物证在诉讼中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物质痕迹,在刑事诉讼中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出现,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及与犯罪有关的伴生行为在人类社会引起的“物质变化”。通过研究这些“物质变化”,可以发现案件发生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及被害人的行为特征等情况,从而有利于案件侦破。物证不但是侦破案件的向导,还是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能促使当事人陈述实情。

  然而由于假冒侵权犯罪带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案发时间的滞后性,证据很难及时收集,给固定犯罪证据带来很多困难。被侵害的品牌所属公司大多在外地,有的品牌保护意识不强,商标专用权的真伪往往需要被侵害的商标专用权的所有公司鉴定,因而无法在第一时间取得鉴定报告和相关证明,不能及时立案,就不能对涉案人员和相关物证采取强制措施,往往贻误战机,给案件查处带来了重重困難。如我局侦办的陈某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假冒“东方雨虹”牌防水卷材,在界首市东城天安路安置区工地做防水施工后大量被埋在大楼下,由于报案不及时,案发后采样鉴定很难进行。

  2.深挖生产、销售、运输网络难。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涉及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假冒商标的印制等诸多环节,往往多人纠结,团伙作案,分工周密,逐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专业化分工和组织形式,并且愈发企业化经营模式,造假能力强,销假速度快,窝点分散,当某一个环节案发,其余环节立即停止犯罪活动,销毁证据,深挖生产、销售网络难度较大。售假者在运输环节往往借助物流,由于目前的物流管理不规范,很难查到运货物的真实卖家和买家。我局今年办理的郭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假冒云南“英茂”牌白糖案件,涉案价值大,涉及环节多,云南省的上线犯罪嫌疑人多次通过瑞丽市的信息部托运假冒白糖到界首,侦查员通过努力找到多名货车司机。司机当时通过手机软件“货车帮”和信息部联系到运输白糖的活,虽然上线的话单都能反映出和信息部联系数百次,但由于托运时未执行实名制,这些物流信息部却说不出制售假冒白糖的上线的具体情况,上线所使用的手机号的办理也未落实实名制,造成无法通过物流这条证据链锁定上线嫌疑人。

  3.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的证据难以收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侵犯注册商标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过失不构成本罪。(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 (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实践中前三种行为并不多见或很难证实,我局在查处销售假冒注册的商标案时,假冒的儿童玩具、白糖、洗发水等商品,外观与真品差别很小或不易辨别,被查处的销售商都会称自己不明知,不具有上述前三种情形的就很难认定其“明知”,就算是客观事实很清楚,也很难定罪。。

  4.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造成案源流失。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相互交织,往往难以区分,特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行为与商标纠纷、商标侵权以及其它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混合在一起 , 易在案件性质的认定上发生偏差。并且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案件时往往缺乏经营意识,发现就查处,致使许多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数额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只能作为行政案件处理,降低了打击力度。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每年要处理多起假冒白酒、洗发水、建材等产品的个案,这些个案的背后都会存在一个制售网络没有得到深挖。

  四、打防对策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综合治理。党委、政府从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在国际上整体形象的层面,充分重视并提高对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认识,调动各部门力量,加强对侵权假冒犯罪的综合治理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防范和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氛围。

  2.健全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信息通报、线索传递、案件移送协作机制。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建立以地方政府统一协调,部门依法参与打假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衔接,积极创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的平台,做到情报互通、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3.加强情报导侦,发挥集群战役打击效能。坚持情报主导,加强情报信息研判,深入排查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线索,针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产业化、跨区域的特点,以集群战役模式提升打击效能,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全环节、整链条、全方位打击。如我局提请发起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假冒“东方雨虹”牌防水卷材案集群战役,通过深度经营,围绕嫌疑人在银行、通信、物流等部门的痕迹开展扎实的基础工作,最终将参与生产、销售和存储各环节的嫌疑人一网打尽。

  4.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侵权假冒重点人员“黑名單”库建设,落实动态管控措施;有关机关通过立法扩大“明知”的范围;加大通信、电子商务、物流寄递行业的阵地控制,落实经营者、从业人员、顾客实名登记;加强对包装、印刷等行业的日常治安检查,从中发现和收集犯罪线索。做到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从源头铲除制假售假的土壤,让其无处遁形。

  5.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类媒体,披露一些典型案例,让那些违规违法者曝光,深刻反映制售售假的危害,努力提高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陈一云、严端、王清新.证据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图解.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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