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季刊
发行周期 -
1个月内
审稿速度 -
广东
出版地方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国际刊号:
国内刊号:
出版地方:广东
邮发代号:
创刊时间:1999
发行周期:季刊
期刊开本:A4
审稿速度:1个月内
主编:谢进杰
地址: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邮编: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季刊
发行周期1个月内
审稿速度广东
出版地方《中山大学法律评论》创刊于1999年,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主办,它将法学与经济学联系并结合起来研究,其意义与成效已有目共睹。虽然如麦克罗和曼德姆在《经济学与法律: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中所说,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并非是一个一致性的运动,而是不同学术传统并存的研究过程,其中有些研究具有互补性,有些研究则是竞争性的。
说明: 该杂志未出现在最新新闻出版总署目录内,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
上海图书馆馆藏、维普收录(中)、知网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本站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成功后可单独寄出,本站非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杂志官网,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
1、《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
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