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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月刊
发行周期 -
1个月内
审稿速度 -
广西
出版地方
主管单位:中共广西区委政法委
主办单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国际刊号:1008-8628
国内刊号:45-1262/D
出版地方:广西
邮发代号:48-118
创刊时间:1986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开本:A4
审稿速度:1个月内
主编:陈家新
地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邮编: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双月刊
发行周期1个月内
审稿速度广西
出版地方《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由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本刊前身为《广西法学》。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律实践”为宗旨,欢迎有创见之法学论文、疑案探讨等法科文章,来稿请在800字以内,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排版,写明通讯address、邮编、电话、电子邮件以便联系。本刊同邮局代办发行,全国邮局均可订阅。
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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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坛、问题研究、研究生论坛、法律实务、五洲瞭望、立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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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来稿篇幅一般以6000-10000字为宜。凡属国家和省(部)级基金资助研究项目的成果,请注明项目名称和代码编号。
二、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来稿请附中、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应在200字以内,摘要中不能使用评论性的词语,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也可写明具有情报价值的其他重要信息。关键词为3-8个,要求摘引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或词组。
三、作者简介应写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位、单位、所从事的研究工作、邮编。为方便联系,请写明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号码。
四、文章标题应简洁明了,文中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3级。文中的标点符号和数学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即按GB/T15834-1995《标点符号法》及GB/T15835-1995《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使用。
五、文中凡引用他人观点、资料的务必查对准确,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依先后顺序注明出处。注释采用脚注,参考文献采用尾注。注释和参考文献均采用上标格式,分别用序号①②和[1][2][3]表示,其书写要求如下:
1、专著:[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2、期刊:[序号]作者.文题[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3、报纸:[序号]作者.文题[N].报纸名,年月日版次(如2006-04-02(2))
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论文号[D].学校所在地:学校系(所),年份,起止页码
5、研究报告:[序号]作者.文题[R]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6、专著或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作者.析出文献题名[M]//原文献主要作者.原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7、电子文献:[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名[EB/OL].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者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8、译注:[序号]作者.书名[M].译者.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9、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表示。
六、本刊实行文责自负的原则,对拟用稿件,在尊重作者意见的前提下,有权对文章的语言文字、内容层次和编辑规范进行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投稿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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