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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刊
发行周期 -
1个月内
审稿速度 -
西藏
出版地方
主管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际刊号:
国内刊号:54-1059/D
出版地方:西藏
邮发代号:68-19
创刊时间:1990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A4
审稿速度:1个月内
主编:赵辉年
地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邮编: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月刊
发行周期1个月内
审稿速度西藏
出版地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面向区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刊登政府规章文本,是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等政策信息的重要载体。
《政府公报》以“发布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集中、正确地刊载:自治区政府公布的行政法规和决定、命令等文件;自治区政府文件、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公布的重要规章;自治区领导重要讲话;自治区领导同志批准刊载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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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文稿要求
1、《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来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审稿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作者也可来电查询,以免影响正常发表。
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