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立足于电子商务视角,聚焦于新时代农村电商发展的品牌建设,综合相关研究和大量实例提出,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能够有效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形成价值共创。通过归纳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发现,我国的农村电子商务份额每扩大1个单位,我国农民增收集约程度就能够推进0.21个单位,同时农民的增收致富活动构成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格兰杰原因。通过推动电子商务和增收致富的价值共创,能够综合治理我国积贫返贫难题,帮助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 增收致富 价值共创 农村经济
《农村科技》(月刊)创刊于1982年,由新疆农业科学院主管、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新疆农业科学院、新疆农业大学主办。旨在为农牧民科技致富服务。文字通俗易懂,科学性、知识性、实用性和趣味性副为一体,具有高小文化程度以上的人都能读得懂,看得会,照着做。
引言
随着全面致富目标的展开,农民在新时期的任务将转向增收致富,增收致富过程中,还要时刻警惕返贫问题:第一,农村主体客体化。增收过程依赖于政府帮扶,农民将问题的矛盾中心转移到政府的工作之中,而大量农民自主致富动力不足,广泛存在着“等、靠、要”的消极心态,这种被动意识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第二,致富后返贫的情况较为严重。在我国多年的致富工作中,虽然农村的绝对人口大幅下降,但也存在大量致富后迅速返贫的人口,根据《人权蓝皮书》的统计,我国2016年存有的农村人口中71.4%是返贫人口,这一问题在西部地区尤为严重。第三,致富措施缺乏合理性,致富的针对性较弱。此前广泛采用的项目致富、产业致富政策,往往难以直接惠及农村人口,产生了实际资源的浪费。刘婧娇和董才生(2017)的研究中认为,农村居民长期采用的发展措施存在“精英俘获”、“参与式悖论”等弊端,农民实现致富后致富的动力不足。而农村电商的出现,则是改变农村发展现状的重要模式,本文将深入研究电子商务与农民增收致富的联动模式。
农村电商的品牌建设与巨大潜力
农村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新生品牌,也是当前各大电商平台争夺的热点,王沛栋(2016)对农村电子商务给出了定义,即农村电子商务是农村生产、流通和消费与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兴业态,是促进农业转型、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也是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蕴含着重大的战略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胡善珍、王伟浩(2016)则认为,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也是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通过安徽省供销社的实例证明了电子商务促进“三农”服务的能力。在梳理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电商发展的基础上,分析了县、乡、村三级协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存在的问题,认为应该运用电子商务的区域联动特性进行致富建设。农村电商从诞生之初,就与致富建设牢牢捆绑在一起,其中存在着深层的理论联系。
我国电商致富的相关研究中,既有对现存问题的剖析,也有对未来发展的展望。王鹤霏(2018)认为我国电商致富存在产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足及相应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胡文岭等(2017)针对当前我国电商致富实践中存在的营销和物流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应该通过构建社交媒体、电商平台、与传统线下营销优势互补的O2O销售系统,促进“电商致富”的进步。张健(2018)以武汉新城区农业电子商务应用为例,从调研数据分析了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中,對增收致富政策的推广,认为两者的高度结合能够相互作用、相互推进。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将进一步从实证角度分析两者的联系。
电子商务与增收致富的结合点—价值共创
(一)增收致富有效推动农村信息化水平建设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民收入逐步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在农村的普及帮助农村居民获取了更多的信息化知识,相关地区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让农民获取更多自主致富的信息,并采用电子商务等措施打通农村人口对外交流渠道,实现农户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据此可以归纳出增收致富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可以产生的多种作用,如图1所示。许多农村地区本身就处于地理条件恶劣、信息建设薄弱的区域,政府与居民之间的信息连接渠道不畅,难以达成直接、有效的沟通,资金的运用往往无法发挥最大效果,农户缺乏信息渠道将资金配置到更优的经济决策之中,信息的制约直接影响了农村居民的发展决策。只有把农村人口纳入到发展环境之中,才能够逐步实现农村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合理识别而言,达到“合理”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感受到政策的关怀,因此需要有意识的让渡一部分识别权给群众,针对真正的农村人口和家庭制定有效的致富措施,并实现全体人口致富和持续发展目标。实现增收致富不仅要扩大致富的广度,更要着力于加强致富的深度,以达成广泛致富的目标,这也是当前研究将增收致富分解为“合理识别、合理帮扶、合理管理”三个角度的主要原因。
(二)信息化水平建设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农村电商发展具备较强的外部经济效益、边际收益递增特征、长尾积累效益、技术迁移特性,能够帮助多个产业齐头并进,全方位地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从这个角度来看,建设农村的信息化水平,不仅帮助了农村电商规模扩大,更使得农村居民的交易空间得到了较大拓展,使得大量的农村人口转换为具备生产特性的个体。增强信息化建设,能够帮助交易不受时间、空间的制约,两者之间可以无偏差的流动,曼纽尔·卡斯特在《千年终结》中提出“流动空间支配了地方空间。无时间性的时间废除了工业年代以来的时钟空间”,很好的描述了信息化发展,终结传统农业交易的三维特质,电子商务利用虚拟空间将实物空间的隔阂消除,并采用网上沟通模式解决了交易发生的时间错位,打破了原有的地域限制,打破了农村地区的地缘劣势,使得物质的交流进入更高的阶段。
(三)农村电商发展进一步推动增收致富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农民直接面对消费者成为可能,有效避免了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出现。在传统的商品流通方式下,农民产出产品仅仅能收获到极为微弱的利润,而产品的附加价值需要分润给层层累积的中间商,导致农民难以直接享受到产品的剩余价值。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往往对市场需求反应滞后甚至错误判断,造成生产供给与需求侧的不平衡,进一步抑制了自身收入的稳定性,并造成了市场价格风险。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农民可以面对一个完全需求的市场,可以持续地促进自身农业生产,保证产出质量。农村电子商务使得农村人口不再被动享受致富政策的推动,而是位居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中心,在参与致富过程中更有效地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充分的激发创业信心、树立发展致富动力。总的来看,农村电商的发展反向带动了增收致富政策的深化,实现了农村人口自主致富的可能。